該協作機制的建立,主要為了解決民營企業異地維權難、投訴渠道不暢等問題。通過協作機制,四川可以直接將民營企業反映的問題轉廣東省民營企業投訴中心進行辦理,不僅提高工作效率,也能更好地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根據合作協議,當發生群體、應急性事件,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牽涉企業重大利益的糾紛,對兩地營商環境建設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等情形時,簽約雙方將共同會商、密切協作進行調處。
同時,雙方將在建立川粵企業投訴處理機構常態化溝通機制、整合兩地行政資源、搭建企業服務合作平臺等方面展開合作。依托兩地投訴處理平臺建設,建立健全符合企業實際的風險防范和應急協調機制;在行政區域內相互配合開展投訴調處的核實、取證、調處工作;共同開展涉及兩地經濟合作的糾紛事宜的調處工作;建立健全學習交流共享機制,在幫助民營企業維護合法權益等方面加強合作;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機制,暢通信息交流,實現政策咨詢、法治宣傳等資源共享,不斷提升兩地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